《不動產拍賣規程》(SB/T 10690-2021)是拍賣行業發布實施最早的一批行業標準之一,該標準修訂后經商務部公告,將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實施,全面代替SB/T 10690-2012。
不動產拍賣是以公開競價形式,將 不動產或者不動產權益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不動產拍賣業務長期占據我國拍賣行業總體業務比重的三分之一,涉及不動產拍賣業務的企業已超過6000家。
行業標準《不動產拍賣規程》的制修訂旨在規范不動產拍賣活動,在內容上涵蓋了我國拍賣企業在不動產拍賣活動中的各個環節,確定了基本術語,對不動產拍賣的主要業務程序提出了規范化要求,以維護拍賣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標準實施以來,對規范開展不動產拍賣業務起到了積極作用。近幾年,隨著《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一系列不動產登記交易法律法規的出臺,原標準的條款與目前不動產拍賣業務現狀及現行法律法規產生了一定的脫節,一些重要的不動產登記交易規章、辦法無法在標準中得以落實。
為規范不動產拍賣行為,維護良好的拍賣交易秩序,商務部自2018年起開始組織有關單位修訂《不動產拍賣規程》。新修訂的《不動產拍賣規程》增加了網絡拍賣適用范圍,從實際業務需求出發,將標準適用范圍從線下拍賣延伸至網絡拍賣。還增加了“拍賣特別約定”,特別強調其內容應包括標的瑕疵說明及瑕疵不擔保聲明。從放管服角度出發,對拍前準備方面刪除了關于拍賣備案手續的相關要求。
該標準的修訂發布,可使開展不動產拍賣常規化業務的企業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拍賣活動各相關方提供高質量的拍賣服務,促進不動產拍賣市場規范發展。
--來源:TC366